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經調查,現(xiàn)回復如下:經我局第二稅務分局納稅服務科核實處理,情況如下: 通過電話和來電人取得聯(lián)系,該系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屋贈與需以房屋評估價格按4%繳納契稅。如過按交易方式處理則, 轉讓方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核實征收20%,核定征收2%)。受讓方需繳納2%的契稅(來電人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存量房轉讓需核定計稅價格,且需根據轉讓、受讓方具體情況適用征收方式及稅收優(yōu)惠,因此具體繳納稅額需進窗后至稅務機關窗口辦理申報納稅時才可計算得知。 非常感謝廣大市民對稅務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我局將加強服務意識,以良好的工作態(tài)度、快捷的辦事效率更好的為納稅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