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或配偶在全國范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
異地貸款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保持正常繳存狀態(tài);
2、借款人須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家庭成員在全國范圍內無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3、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信用良好,無欠還貸款不良記錄;
5、借款申請人應為所購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
6、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要求的其它條件。
異地貸款需要出具如下材料:
除本地貸款所需材料外,異地繳存職工需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提供個人證明事項“電子碼”,在線開具《住房公積金業(yè)務辦理個人信息表》原件。